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丰台区2025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制定详细的工作落实方案,早安排、早部署,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各项任务,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得到实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丰台区2025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
1.扩大幼儿园托育服务供给,将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占比由40%提升至50%。
主责单位:区教委
2.完成2所学校建设,新增中小学学位1440个。
主责单位:区教委
3.实现1200名本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
主责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4.落实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调整工作。
主责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5.为辖区行动不便的“老老人”(高龄、失能半失能、重病)提供健康体检、疾病诊疗、护理康复、心理关怀等上门医疗巡诊服务1.5万人次。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6.强化全市院前与院内医疗急救衔接,年内实现区内29家急救工作站与天坛医院、丰台医院等全市110家接诊医院的院前急救危重症患者救治信息共享,信息推送率达到90%以上。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7.新增5家医保定点机构,满足周边参保人群医疗保障需求。
主责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8.实现辖区120家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发药环节的医保药品追溯码采集与上传,保障药品质量可靠、来源清晰。
主责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9.建成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新建设丰台区家医签约一体化健康管理中心3家;提升辖区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95%。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0.全区婚前医学检查率不低于70%,孕前医学检查覆盖率不低于80%。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1.新建5家街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养老家庭照护床位200张,为300户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
主责单位:区民政局
12.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不少于50个老旧小区,新完工不少于30个老旧小区。
主责单位:区房管局
13.开工建设政策性保障住房6000套、竣工8000套。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14.新建2个街镇级、8个社区(村)级温馨家园。
主责单位:区残联
15.新增停车位5000个、错时共享停车位1800个;利用人防工程新增车位1000个。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国动办
16.完成5处交通疏堵工程。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17.在投资建设、扶老助残等经济民生领域推出6个“高效办成一件事”。
主责单位:区政务和数据局
18.为全区444个社区(村)配备公益法律服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主责单位:区司法局
19.实施丰台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强化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监测能力。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20.新建全龄友好型公园1处;新增5处小微绿地;实施郊野公园功能提升建设工程。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21.新建污水管网41公里,建成检查井1400余处、化粪池1800余处、污水暂存池2处。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
22.深入开展120条背街小巷精细化治理。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23.完成63处桥下空间、4400处城市家具整治。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24.每季度聚焦市级部门反馈物业管理诉求前100名的小区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主责单位:区房管局
25.新建或更新10处群众身边的运动场地,安装室外健身器材162件;建成1处体育公园。
主责单位:区体育局
26.新建2处街镇级综合文化中心;开展“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我的丰台我的家”等系列文化活动2000场。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27.开展多样化、精品化的全民阅读推广活动不少于100场次。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28.以学生餐、日常消费大宗食品、节日热销食品、网络销售食品等为重点,开展食品抽检监测6600批次,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抽检监测460批次。
主责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29.为3000名消防安全重点关爱人群配发火灾自救逃生器材。
主责单位:区消防救援局
30.为符合条件的48个老旧小区安装电梯阻车器。
主责单位:区消防救援局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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