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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责事项清单
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日期: 2025-03-20 11:38 来源: 马家堡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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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履职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一、党的建设(20项)
1 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及市委、区委的决议,落实“四个中心”城市战略定位,履行“四个服务”基本职责。
2 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内政治生活、联系服务群众、调查研究等制度。
3 领导本辖区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
4 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各领域党组织建设。
5 统筹开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健全街道、社区党建工作协调委员会组织架构和工作机制,引导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服务和治理。
6 参与党的地方组织选举工作,组织选举产生区党代会代表和向区委推荐提名市党代会代表人选。
7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8 负责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编制外人员管理等工作,参与政府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的工作考核和人事任免。
9 负责本街道离退休干部工作,利用社区资源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
10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引进服务、优秀人才发现培养和使用工作。
11 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建设、公民道德教育、文明行为促进和文明城区创建等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 负责本辖区党内监督工作,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并督促指导社区党组织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13 负责本辖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支持街道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履职并配合区监委对违法的监察对象开展调查。
14 负责本辖区统一战线工作,做好民族和宗教事务管理、对台基层交流、侨务等工作。
15 负责人大代表选举、联系服务、活动组织、意见建议反映、代表家(站)建设等工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
16 推进街道协商民主建设,做好本辖区的政协委员人选推荐、政协委员联络服务等工作。
17 负责本辖区企事业单位组建工会、发展会员及会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加强组织建设。
18 推动街道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做好团员教育管理、区域化团建、青年服务等工作。
19 加强街道妇联组织建设,指导社区妇联开展妇女工作,保障妇女权益。
20 组织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做好未成年人事务办理、困境儿童关爱保障、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家庭暴力预防等工作。
二、平安建设(18项)
21 落实维护政治安全工作责任,在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及其他重要时期保障辖区公共安全。
22 负责加强街道综治中心平台建设,做好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预防煤气中毒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3 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教育、线索核查工作,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24 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康复措施。
25 负责推进基层法治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26 承担社区矫正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五年内和解除社区矫正三年内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27 推进本辖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28 负责本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答复、行政应诉等工作,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
29 开展民间纠纷调解,指导社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30 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约访、包案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
31 开展信访接待、受理、办理、答复工作,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
32 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做好安全生产监管力量建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33 负责消防安全组织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志愿消防队建设工作,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先期处置等工作。
34 组织开展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和地震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指导居委会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35 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下,负责本辖区的防汛抗旱宣传演练、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群众转移等工作。
36 负责制定、管理本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依规开展巡查巡护、隐患排查、信息传递、先期处置、组织群众疏散撤离以及应急知识宣传普及等应急管理工作。
37 负责本辖区的民兵工作,领导本辖区的民兵政治工作。
38 负责本辖区的征兵工作,开展征兵宣传、兵役登记组织、应征公民体格检查组织、应征公民政治审查复审、入伍新兵回访工作。
三、城市管理(27项)
39 按照规定权限做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推动城市更新和生态修复。
40 负责本辖区控制违法建设工作,开展违法建设巡查、制止、依法查处和治理工作。
41 加强对本辖区住房租赁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指导居民委员会做好群租房治理等住房租赁相关工作。
42 统筹开展本辖区“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辖区人口调控目标。
43 负责本辖区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组织协调、信息报告、宣传教育等工作,按照职权依法查处流动无照经营、占道经营等行为。
44 负责组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以及市容保洁、小广告清除、扫雪铲冰等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按照职权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45 负责本辖区户外广告设施、牌匾标识和标语宣传品设置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6 负责建立“街长”“巷长”制,开展背街小巷环境整治提升。
47 负责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组织动员、收集清运以及建筑垃圾日常管理等工作,按照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8 负责社区生活垃圾分类驿站、生活垃圾中转站、街道自管公共厕所等环境卫生设施的建设、改造、管理和维护工作,按照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9 参与检查本辖区施工单位地下管线保护方案和规范作业情况,依法对未按规定设置和埋设入地架空线、破坏城市道路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0 负责建立居住停车机制以及停车自治和停车泊位共享、挖潜、新增等工作,按照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1 负责组织协调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开展施划非机动车位、规范非机动车停车秩序、清理废旧非机动车等工作,按照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2 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督促落实等工作。
53 负责开展生物安全和生物多样性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应急处置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54 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辖区义务植树和造林绿化工作,推进花园城市建设。
55 负责建立本级林长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绿地和林木管理保护、古树名木管护、森林防火以及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56 按照职责落实清洁降尘、露天烧烤治理等相关任务和政策措施,按照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7 负责编制实施本级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按照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58 负责建立本级河长制,分级分段做好本辖区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以及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59 组织开展节约用水宣传教育、节水型社区建设工作,发现违反节约用水、排水和再生水相关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
60 按照职责组织实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巡查。
61 统筹辖区内的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做好食品摊贩备案相关工作。
62 负责加强对本辖区反食品浪费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反食品浪费的宣传教育和指导检查。
63 综合协调本辖区管理网格化工作,指导社区做好有关事项的服务管理工作。
64 组织本辖区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对在城市公共场所发现的死亡畜禽进行收集、溯源和无害化处理。
65 负责建立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和养犬管理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居民委员会做好饲养犬只防疫管理和流浪犬、猫的控制处置工作。
四、社区建设(16项)
66 负责提出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或者规模调整方案,按程序报区政府批准或者决定。
67 指导组织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调查处理破坏相关选举行为。
68 负责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统筹调配、考核培训工作,做好社会工作服务场所日常运行与维护。
69 负责居民公约备案工作,引导居民积极参加社区公共事务和活动。
70 指导社区落实党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加强“三务”公开监督管理。
71 负责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使用管理,指导做好社区开放空间等载体建设、使用与管理。
72 建立协商议事机制,组织开展跨社区协商工作。
73 培育、指导和监督社区社会组织,管理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
74 指导和支持本辖区志愿服务活动,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协助政府做好社会服务工作。
75 负责居民群众和驻区单位的需求、诉求、意见和建议收集反映工作,做好人民建议征集办理工作。
76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选举换届、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以及相关备案手续办理工作,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
77 按照职责做好物业承接查验、物业管理项目移交接管、物业管理纠纷调处等工作,按照职权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78 组织开展本辖区科普活动,宣传科学、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79 统筹本辖区全民健身工作,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等工作。
80 负责本街道文化工作,根据委托做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81 负责开展本辖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巡查、公众参与引导工作,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辖区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五、民生保障(19项)
82 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做好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基层就业援助服务、就业服务专员培训指导等工作。
83 开展城乡就业管理工作,负责失业登记、灵活就业人员登记、就业困难人员审查认定以及失业保险金、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等申领受理工作。
84 健全街道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按职责分工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农民工工资矛盾排查调处工作。
85 承担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86 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服务工作,管理灵活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87 负责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服务工作,办理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的养老保障待遇申请受理、公示和报送工作。
88 负责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指导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
89 负责本辖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开展人道教育、生命教育、救助活动、应急救护培训、红十字知识宣传普及等工作。
90 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和复核等工作。
91 负责本辖区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劳动就业、康复、日间照料、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服务。
92 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工作。
93 做好军队单位、军人家庭、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走访慰问、褒扬激励、困难帮扶、抚恤优待等工作和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参与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
94 组织实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和服务网点建设管理、社区老年人和志愿者登记等工作。
95 支持本辖区学前教育发展,组织学前教育机构等单位开展学前教育活动。
96 综合协调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组织动员辖区内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社区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健康活动。
97 负责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预防传染病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等工作,做好辖区内控制吸烟相关工作。
98 负责本辖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生育登记服务工作。
99 负责本级政务服务工作及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运行、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社区综合服务站点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100 与毗邻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共同管理本行政区域界线。
六、经济发展(6项)
101 组织实施本辖区相关专业统计调查及各种普查、专项调查工作,加强统计分析和统计资料的利用。
102 优化本辖区营商环境,推进合作发展,开展走访服务企业等工作。
103 负责财源建设,开展协税护税工作。
104 负责促进消费工作,指导、动员辖区内各商业主体开展促消费活动。
105 开展支援合作、京蒙协作工作。
106 打造活力中心特色项目,培塑城市主流业态,提升城市品质。
七、综合保障(3项)
107 负责本街道预决算编制及公开、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以及会计核算、财务收支审核、财政执行情况监督工作。
108 负责街道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开展街道内部审计和项目审计。
109 统筹协调、指挥调度本辖区接诉即办工作,落实党建引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等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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