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政干发〔2024〕132号
关于高扬、王昕两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区人民政府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任命高扬同志为丰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任命王昕同志为丰台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6日
抄送:区委各部、委、室,区人大办、政协办,区法院、检察院,区群团组织。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3日印发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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