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北京市审计条例》相关规定,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对丰台区一级预算单位及部分重点二级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审计。对101家一级预算单位首次完成预算执行评价指标标准化工作;对3个重点一级预算单位及5个下属二级单位开展了现场审计。
一、基本情况
聚焦民生和城市治理领域,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区人民政府方庄街道办事处3个重点一级预算单位及5个下属二级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开展现场审计,重点关注财政资源统筹、支出政策绩效和过“紧日子”要求落实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2023年度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工作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加强,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决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预决算编制不完整。2家单位部分政府购买服务等事项未编报预算。1家单位决算数据未将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相关数据统计在内。
2.预算编制不科学。2家单位个别经费预算申报及批复金额高于近两年平均支出,形成资金沉淀。
3.预决算编制不准确。3家单位存在决算数据与账面数据不符,个别项目经费预算申报与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
(二)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1.项目支出未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4家单位存在先实施后招投标、先实施后比选等问题。
2.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存在漏洞。2家单位劳务派遣协议签订不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不到位。
3.车辆管理不到位。2家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管理不规范,车辆维修价款结算管理不到位。
4.绩效管理工作不规范。4家单位存在绩效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个别项目未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内容执行等问题。
(三)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方面存在的问题
2家单位的7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20%,涉及金额1,212.97万元。1家单位房租等非税收入、实有账户结余资金均未及时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594.77万元。1家单位及其2个下属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3年以上,涉及金额225.08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4家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办理调拨手续,涉及金额182.43万元。3家单位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家单位存在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未按程序审批、未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盘点、资产闲置等问题。1家单位部分无形资产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84.56万元。
(五)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2家单位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不健全,未及时更新。2家单位决算及部分支出未履行上会程序。2家单位部分采购项目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要求。1家单位个别项目提前支付合同款项。1家单位租赁停车场实际使用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管理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和初步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3份,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出具审计移送书1份,已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涉及体制机制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统筹研究解决。同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一是做实预算编报基础性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落实零基预算管理机制,增强预算约束刚性,继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促进预算规模合理、编实编细。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关键环节管控。盘活沉淀存量资金,把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三是深化审计整改全过程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对账销号机制,压紧压实各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举一反三,以改促建,提升管理水平。
针对本次审计指出的问题,各预算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审计意见和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整改。通过审计整改,相关预算单位及时上缴财政资金、进行调账处理。审计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北京市丰台区审计局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附件:审计查出问题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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