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
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丰台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24-09-09 13:12    来源: 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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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25日在丰台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丰台区审计局局长 陈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丰台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规定,区审计局依法对丰台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审计委员会部署要求,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审议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以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为纲,做到提纲挈领、纲举目张,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服务保障丰台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围绕“国之大者”,在贯彻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上聚焦发力,做到如臂使指。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工作重点抓什么,审计就审什么,把推动党中央重大经济决策和市委、区委重大部署贯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巩固和拓展审计管理体制改革成果,强化区委审计委员会对审计领域重大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2023年,聚焦农村“三资”管理加大审计力度,推动涉农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健全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明确对整改不力、虚假整改、推诿整改等情形开展约谈问责。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区委审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审阅并批示重要审计报告、专报9次。

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高质量推进审计全覆盖上聚焦发力,做到如影随形。紧扣丰台区功能定位,聚焦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大对重大项目、重大战略和重大举措落实落地情况的监督力度,围绕我区河道治理项目和城南文化设施建设,开展河道治理项目竣工(结)决算审计和重大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紧盯财政资金使用和重大风险防范,实施区聘请第三方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聚焦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开展国有企业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关注城市更新行动,实施区城市绿地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兜牢民生底线,对区属医院财务收支情况开展审计;紧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要求,深化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改进大数据审计工作方式,采用“体检报告”模式,对一级预算单位首次完成预算执行评价指标标准化工作;聚焦民生和城市治理领域,对3个重点一级预算单位及5个下属二级单位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开展现场审计。

三是坚持审计工作“一盘棋”,在推动审计结果权威高效运用上聚焦发力,做到如雷贯耳。坚持苦练内功,做实研究型审计,围绕农村审计工作监督、内部审计工作现状等方向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建议23条,形成调研成果5篇。根据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持续更新年度预算执行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常见问题提示提醒清单,印发涉农街镇农村审计操作指引街镇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手册,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深化审计业务质量控制体系标准化工作,完善修订整改操作规程项目操作规范指引,推进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发挥审计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加强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政治监督与经济监督优势互补、效应叠加,进一步夯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推进审计成果权威高效运用。

四是坚持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北京市《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和我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各项要求,始终把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严格落实“整改销号清单”机制,对具体问题事项开展动态管理、跟踪检查、对账销号,以书记月度点评会、整改工作调度会为契机,推动整改难度大的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优化政府绩效考评和全面从严治党考核打分体系,将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及时性有效性、同类问题三年内屡审屡犯情况以及制度修订情况等纳入考核范围。坚持查问题和促整改、治已病和防未病、治当下和管长远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构建全面整改、专题整改和重点督办3种方式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截至目前,丰台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中,145个事项已完成整改;剩余2个事项均已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计划,正在加快推进。各相关单位通过上缴财政资金、调账处理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5,800.67万元;积极查找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已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7项。

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化解风险、保障安全、稳定经济、推进发展、改善民生,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总体看,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加强,财政收支运行平稳,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较好。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区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开展审计。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0.38亿元,本年支出329.90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0.48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58.59亿元,本年支出258.29亿元,年末滚存结余0.3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814.54万元,本年支出1,748.3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066.21万元。2023年末丰台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382.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44.64亿元,专项债务1,238.20亿元。同比债务规模增加80.66亿元,增加率为6.19%。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及时下达5个项目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未在30日内下达到部门单位,比规定时间超出2天至10天

二是非税收入管理有待提高。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部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审批流程倒置,实际支付时间早于区财政局领导审批时间。

三是股权投资科目少记7,497.48万元。投资台账显示:2家企业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7,497.48万元,违反了财政部《财政总会计制度》(财库〔2022〕41号)“‘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记至零为限”的规定。

四是绩效自评审核工作有待提高。3个部门的5个项目绩效自评表填报产出数量指标不够量化,19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填报不准确,区财政局对绩效自评工作审核指导工作有待提高。

二、区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和区人民政府方庄街道办事处3个重点一级预算单位及5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开展了现场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2023年度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工作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预算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决算编制不规范

1.预决算编制不完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制不完整,2家单位24个项目未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编报系统中明示1家单位决算数据未将下属单位固定资产相关数据统计在内

2.预算编制不科学。2家单位个别经费预算申报及批复金额分别比近两年平均支出高70%、43.40%,累计形成资金沉淀700.22万元。

3.预决算编制不准确。3家单位存在决算结转结余数据账面数据不符,个别项目经费预算申报未随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等问题。

(二)预算执行不严格

1.项目支出未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3家单位个别项目先实施后招投标、先实施后比选涉及金额1,034.99万元。1家单位个别项目先开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

2.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存在漏洞。2家单位劳务派遣协议内容签订不规范,未按法律规定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等内容未严格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进行管理,检查记录不完整,部分工资明细表与实际在岗人员情况不一致多支付劳务派遣公司住宿管理费、食宿补贴

3.车辆管理不到位。1家单位公务用车使用审批管理不规范1家单位车辆维修价款结算管理不到位,车辆加油过程监管不严格

4.绩效管理工作不规范。2家单位绩效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1家单位绩效评价流程未按内控制度执行。1家单位个别项目未严格按照批复的绩效目标内容执行。

(三)财政资金未高效使用

2家单位的7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20%,涉及金额1,212.97万元1家单位房租等非税收入、实有账户结余资金均未及时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594.77万元1家单位及其2个下属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3年以上,涉及金额225.08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

4家单位固定资产未及时办理调拨手续,涉及金额182.43万元。3家单位部分固定资产账实不符。2家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报废未按程序审批、未按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盘点、资产闲置等1家单位部分无形资产核算不规范,涉及金额84.56万元。

(五)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不规范

2家单位政府采购等相关制度不健全,未及时更新。2家单位决算及部分支出未履行上会程序,涉及金额24.75万元。2家单位部分采购项目未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要求。1家单位个别项目提前支付合同款项,合同及协议签订不规范1家单位租赁停车场实际使用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管理不到位

三、重点领域专项审计情况

(一)民生领域审计情况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以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规范医药行业管理为目标,结合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区妇幼保健院财务收支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管理制度制定有偏差,执行不严格。债权债务管理制度中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部分内容与国家相关制度不一致;个别规定执行不严格,存在登记表部分信息登记不全的现象。

2.个别合同执行不到位。设备购置事项未按合同约定收取10%的保证金;未督促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实际交货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2个月

3.医用耗材采购供应目录动态管理不到位。2家医用耗材服务中标供应商未在当期供应商目录中体现,33种中标耗材未在当期耗材供应目录中体现。

(二)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聚焦防范重大风险,助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对北京富丰高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和北京丰台科技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1年1月至2023年6月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法人治理机制不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不规范。一是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不完善。对下属8家子公司董事、监事任命程序执行不到位,任期届满后未重新履行选举任命程序。二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合同签订、大额资金支出等“三重一大”事项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2.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一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更新不及时。未及时制定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对子公司的管理制度等部分内控制度未及时更新,制度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二是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存在缺陷。个别支出审批不符合内控制度要求;往来款项超5年挂账未处理,涉及金额314.00万元;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三是未按规定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并开展相关工作。四是以往审计发现合同签订不规范问题未有效整改。

3.未有效行使股东及集团管控的职权,对子公司监督管理较弱。16家全资子公司中的10家分别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子公司公车管理不规范,存在加油卡使用不规范,公务用车审批不完整等问题。二是子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超结算起点使用库存现金医药费报销不规范应收款项长期挂账等问题。三是子公司内控存在漏洞存在大额资金支付未经集体决策重大资产转让事项未将“党组织研究讨论”作为前置程序按规定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以往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合同存在审批日期晚于签订日期等问题。

(三)自然资源领域审计情况

为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促进落实城市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完善管理体制机制,监督相关部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开展了区城市绿地建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和南苑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市绿地建设程序管理不规范,城市绿地管理不到位。2个项目施工图与竣工图存在差异,变更未履行价款调整程序;5个项目竣工验收已超6个月,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1个项目工程款支付金额超过结算审核审定金额0.14万元;7个项目超标准收取质量保证金,涉及金额652.34万元;17笔苗木移植恢复费未上缴区财政,涉及金额777.35万元;3处临时占用绿地行政许可、2份绿地认建认养协议到期后未恢复绿化;12处城市绿地存在乔灌木枯死或缺失等养护不到位情

2.态环境管理工作不精细。生态环保相关制度不全,未制定或修订田长制、河长制相关配套制度;69笔项目支出未在会议记录上明确金额;2项资金支出时间早于上会决策时间;古树养护、林地和河流旱沟管理不到位;养护地块面积发生变更未补签合同,涉及金额58.63万;多份合同存在签订时间晚于实际监理时间等问题涉及金额76.52万元;部分地块树木数量与竣工图不一致;个别地块选址不合理,短期内重复开展绿化项目。

(四)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为促进财政资金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推动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建设,开展了丰台区聘请第三方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履行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程序不规范。1个项目采购比选会未按预先制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涉及金额46.06万元;2家单位2个项目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未在预算编报系统中予以明示,涉及金额500.00万元;1个项目合同签订日期超过中标日期30天以上,涉及金额298.00元。

2.第三方服务合同管理不规范。4家单位8份第三方服务合同存在先实施后签订合同的情况,涉及金额205.82万元;1份技术服务合同提交成果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且缺少部分材料

3.聘用第三方绩效评价不规范。2家单位2个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未设置满意度指标。1家单位3个项目质量指标未明确预期质量要求。1个单位4个项目绩效评分不准确。1个单位2个项目绩效评价表未进行评价。

四、重点工程项目审计情况

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合理使用,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控制情况的审计监督,聚焦我区河道治理项目建设及工程投资情况,开展了丰台区小清河南支沟(大灰厂东路桥-小清河)防洪治理工程竣工(结)决算审计、牛河(首钢化工厂-京港澳高速)段清淤疏浚工程竣工(结)决算审计、丰台区档案馆新馆及数字档案馆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过程管控不到位

部分咨询服务事项先实施后签订合同,成果文件的出具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最长达7个月部分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由未签订委托检测合同的检测机构完成;个别工程洽商变更事项未履行签证程序,涉及增加工程费用28.00万元。

(二)未及时完成竣工验收并编制竣工决算

河道项目于完工5—7年后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和编制竣工决算。个别项目因完工多年未及时进行竣工验收,项目现场缺少维护管理,部分树木、防护网丢失。

(三)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

个别项目监理单位档案资料编制不规范,监理会议纪要、施工日志、监理日志的内容不一致;个别项目施工过程性资料管理不规范,部分变更洽商记录、图纸会审记录未填写参建单位签字确认日期。

(四)送审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不规范

个别项目送审竣工决算报告未完整反映项目决算信息送审竣工财务决算报告中部分资产归集不准确

五、审计处理和查出问题初步整改情况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报告作出批示,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认真组织整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整改主体责任,逐项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区审计局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跟踪检查责任,提升审计监督效能。

针对审计查出的多支付劳务派遣公司费用、固定资产未及时调拨等违规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书3份,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出具审计移送书1份,已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管理不规范或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规范管理、建章立制,并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针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整改。通过审计整改,相关预算单位及时财政资金、进行调账处理健全完善制度审计整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六、审计发现问题原因分析

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过“紧日子”的意识不足。缺乏成本管控意识,导致预算编制缺乏科学论证和测算,执行中未能按实际情况及时调整,造成财政资金分配不精准、存量资金盘活不足。

二是部分单位体制机制不健全。未能精准把握和落实文件规定精神,管理制度不完善,内控执行不到位,资金支出审核不严不实,未严格遵守财经纪律,未有效落实部门监督管理责任。

三是全过程成本绩效管理有待完善。部分项目事前评估、事中监督、事后评价机制衔接不力,导致预算安排与评估评审结果衔接不够,绩效目标未突出成本管控约束作用,绩效运行监控不够到位,影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七、改进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工作的审计建议

(一)突出强化区委审计委员会统筹引领作用。坚持和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区委审计委员会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作用,聚焦重大政策决策部署、重大制度建设、重要审计结果等,研究审计领域重点工作,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发挥好职能作用,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督促有关单位落实审委会议定、批办事项。

(二)强化领导干部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国有资源资产管理水平和效能。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推进日常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管,提高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能力。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绩效管理,盘活用好存量资产。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着力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监管,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进一步强化财政绩效管理,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做实预算编报基础性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落实零基预算管理机制,增强预算约束刚性,继续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强化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做好与预算编制的衔接,促进预算规模合理、编实编细。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环节,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加强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跟踪、绩效评价结果运用等关键环节管控。深化全口径预算管理,盘活沉淀存量资金,把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压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强化全过程绩效管理,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

(四)强化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深入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各项要求,主动接受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深化审计整改全过程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对账销号机制,强化各行业主管部门的整改监督责任,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研究提出解决措施,防止屡审屡犯。压紧压实各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举一反三,以改促建,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推动成果运用,促进各类监督形成合力。

以上报告,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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