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丰台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解读-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
审计公告
《关于丰台区2023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解读

日期: 2025-01-03 17:25 来源: 区审计局

字体:

2024年11月28日,受区政府委托,区审计局局长陈葳在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作了《关于丰台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报告全面反映了本区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推进情况和工作成效、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提出了持续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后续安排和措施。

一、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情况

总的来看,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24年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145个具体整改事项中,126个立行立改事项1个分阶段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剩余15个分阶段整改事项(原则上应1年内完成整改)和3个持续整改事项(原则上应2年内完成整改)均已制定了整改措施和计划,正在加快推进。各相关单位通过上缴财政资金、调账处理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9674.79万元;积极查找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已建立健全部门内部控制和财务管理等制度12项。

二、审计整改工作组织实施特点

一是周密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扎实整改,规范管理并举一反三”,区委区政府强化审计整改工作落实,通过工作专题会、书记月度点评会等听取各单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统筹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全区上下持续深化对审计整改工作认识,推动整改力度不断加大。

二是审计机关夯实跟踪督促检查责任。持续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全流程工作机制,对具体问题事项进行动态管理、跟踪检查、对账销号。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审计整改通知书》,再次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整改工作,及时准确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的单位,送达审计整改“提醒督促函”;对已完成问题整改的单位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改成效,着力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

三是被审计单位扎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召开党委(会、办公会等方式研究制定整改具体措施,全面落实整改任务。如南苑街道办事处制定《田长制调度制度》和《田长制巡查检查制度》,区环卫中心印发《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办法》,区园林绿化局上缴结余资金1016.07万元,方庄街道办事处上缴资金819.85万元。

四是强化贯通协同,合力推动整改任务落实。不断深化审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理清问题产生根源,找准问题解决路径,推动审计及巡视未完成整改事项落实;与区人大财经委密切配合,做好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工作。

三、审计整改工作具体成效

一是推动深化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单位全面夯实预算编制基础,细化编制内容,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推进财政预算一体化顺畅、规范运行。6家单位通过加快资金支出、上缴财政统筹使用等方式盘活存量资金,848.86万元资金已支出,1845.52万元资金已上缴区财政。区财政局通过开展绩效培训、建立绩效自评抽查机制、丰富绩效目标指标体系等方式,有效提高了全区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和本领推动财政政策提质增效。

二是保障国有资产资源安全。相关单位进一步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通过健全制度、加强台账管理、调整账目等多种手段加强固定资产基础管理。加强区域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管,绿地、林地古树和河流旱沟等相关自然资源资产保护责任进一步落实,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加强城市绿地养护,对12处乔灌木枯死或缺失的绿地更换补植适生苗木,持续加强养护工作,及时进行更换补植,以保证园林绿化景观效果

是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控相关单位加强对项目结、决算审核管理,督促建设单位认真执行财务核算办法,及时编报竣工决算。规范过程控制,加强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管理和要求,对履职不到位的情况及时进行约谈,对施工过程性资料开展自查,切实加强管理。纠正了先实施后签订合同、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等问题,已分批退还超过3%标准收取的7个项目的工程质保金共916.41万元,切实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四、审计整改后续工作安排及措施

目前,还有18个整改事项需要持续推进区审计局已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相关部门已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间和具体措施,加大力度持续推进,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直至整改完成。

下一步,区审计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区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和要求,持续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中各项长效机制的贯彻落实,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加强研究,查找深层次原因,促进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将审计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有力有效的审计监督保障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