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行政许可注销的通知
北京新景安太医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安太嘉园医院:
你单位非因改建、扩建、迁建原因,停业超过一年,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以及《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的规定,应当办理医疗机构注销登记手续。现通知你单位即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16日前)办理注销手续。对于在限期内仍不办理注销的,丰台区卫健委根据相关规定,将注销你单位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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