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京环发〔2O23〕27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公开我委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及2025年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一)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推动绿色智能供热,全面推动绿色出行行动。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制定了《丰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积极推进环卫车辆和建筑垃圾运输车新能源化,严格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大力推广使用绿色环保产品,充分发挥好道路扬尘治理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作用,不断提升问题处理的时效性,强化道路清扫保洁工作,达到治理和清扫保洁双提升的效果,强化建筑垃圾运输全链条管理和和建筑垃圾资源化临时处置场所的监管工作,强化检查执法,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再生资源回收率,完成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充分利用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
(三)持续抓好中央和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截至2024年底,我委已完成了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督察信访件的整改回复工作,完成了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督察信访件销号工作;已完成了北京市第二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督察信访件的整改销号工作。
二、2025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继续发挥好道路扬尘治理机制牵头部门的作用,根据丰台区辖区实际,采取有针对性地措施,做好常态化降尘工作。
(二)继续指导督促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指导区环卫中心转企工作,根据转企后运营机制及时调整相关行业监管政策和考核细则,确保平稳过渡,确保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不退步。
(三)继续做好生活垃圾全链条透明化管理工作。按照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生活垃圾全链条管理工作要求,着力促进各类生活垃圾从产生、消纳、处理透明化、规范化,减少无序收运消纳现象,同时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再利用等,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再生资源利用工作。
(四)继续做好建筑垃圾道路遗撒源头治理工作。
(五)继续做好环卫车辆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新能源化进程推进,严格执行市城市管理委明确的车辆新能源化数量、指标要求。
(六)继续做好本行业线性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按要求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VOC建筑产品、抑尘苫盖工作,发挥好行业带头作用。
(七)继续做好重污染天气的应急防控工作。按照区生态环境局预警信息,全力配合做好削峰减速和减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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