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丰台区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

日期:2025-04-23 15:24    来源: 区人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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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用人单位申报,我局初审认定单文生等人符合领取病残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4月23日至4月28日,如有异议,可实事求是向我局反映,在反映问题时需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信函以寄发日邮戳为准)。

举报电话:010-63255033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509室   

邮编:100068


附件:丰台区领取病残津贴人员初审结论公示表-4月第二批


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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