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丰台区科普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7-30 14:49    来源: 区科信局

字体: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科普支撑服务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相关要求,积极调动丰台区丰富的科技、教育、文化资源参与科普工作,切实提升公众科学素质,助力丰台区倍增追赶合作发展。现启动2025年科普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5730日至2025813

二、征集类别

本年度征集项目共类,包括科普能力提升项目、特色科普活动项目科学探索实验室建设项目、科普展厅建设项目创新性科普内容开发项目。

三、征集方向

1.申报单位要结合国家、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创新相关工作重点,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新质生产力、营养健康知识、国防教育等热点主题,积极策划特色科普活动。

2.鼓励科技企业发挥自身资源优势,开展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的特色科普活动,建设面向社会开放的科技成果科普化展示平台;开展科普图书、科普展项的开发与应用,青少年健康科普品牌课程的研发与推广实践;生态文明专题科普宣传活动,面向新农村建设的低碳科普市集活动;构建科普知识体系、搭建科普公共宣传平台,促进科技和文化融合成果在科学普及中的转化,提升行业科普公益服务力。

3.围绕中国传统文化,打造特色科普展厅示范,提升区域科学素质水平,推动AI、5G+8K、VR/AR/MR/XR等适用技术创新应用,形成可视化呈现、互动性传播、沉浸式体验新场景,促进传统科技文化创新传承。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高校院所、社会团体等,申报项目的实施地在丰台区或服务对象是丰台区内的主体

2.具有健全的运营管理制度,运行管理规范,经营和信用情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完成项目必须的人才团队、技术设备、软硬件基础设施和空间场所,具有组织开展科普宣传的能力

4.申报单位须承诺申报项目创作出版及开发中均无知识产权、版权等纠纷,若发生相关纠纷由项目申报单位负责。

5.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6.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企业自筹经费占项目总经费的比例不低于50%,申报项目按程序通过评审后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7.项目立项后签订任务书,申报单位按期完成项目既定目标和任务内容。

8.每家单位限申报1项

、申报方式

采用线上申报,请于2025年8月13日前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对应项目申报,上传申报书Word电子版及单位资质原件(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扫描件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待电子版审核通过后,需于8月18日前将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份报送至区科信局科技创新科。

、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颖、郑开萍

联系电话:010-83656384

报送地址:丰台区文体路2号3号楼2006


附件1:2025年丰台区科普专项征集指南

附件2:北京市丰台区科普项目资金财务核算要求

附件3:北京市丰台区科普项目申报书(2025版)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