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犯罪嫌疑人李某某认识了陈某。陈某称,利用医保卡在医疗机构开药,再将药品转卖可以通过差价获利,并将药品目录给到李某某。李某某听说之后心动不已,决定利用该手段赚钱。李某某使用捡到的医保卡开具指定药品,虽然整个过程惴惴不安,但最终成功地把药品开了出来,并将药品转卖给陈某。获利之后的李某某心中窃喜,开始频繁使用捡到的医保卡和自己的卡开出更多的药品进行转卖。李某某的行为引起了医保部门的注意,并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后经查明,2017年7月至2019年案发,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多次利用医保卡开药转卖获利3万余元,其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检察官提示:医保卡使用无需密码,很容易被盗刷,因此一定要妥善保管,一旦丢失要及时挂失。同时,冒名使用他人医保卡、使用医保卡购买药物进行倒卖的行为均属违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相信不法分子蛊惑走上违法道路。(丰台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