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
新村街道办事处是丰台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受区人民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政府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职权是: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完成市、区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
【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新村四里25号
网址:http://www.bjft.gov.cn/ftq/c100003kh/jgxxcontent.shtml
办公电话:010-83262882(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传 真:010-83262827、010-83262999(非工作日时间)
值班电话:010-83262836(非工作日时间)
电子邮箱:xcjdzhbgs@mail.bjf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新村四里25号
邮政编码:100070
【咨询服务】
咨询方式:电话、来信、电子邮箱、现场咨询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受理部门:综合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联系电话:010-83262882(综合办公室)
010-83262944(便民服务中心)
010-63721234(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电子邮箱:xcjdzhbgs@mail.bjf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新村四里25号
邮政编码:100070
【监督投诉】
投诉方式:电话、来信、电子邮箱、现场
受理部门:派出监察组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10-8326283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新村四里25号派出监察组
邮政编码:100070
电子邮箱:xcjdpcjcz@mail.bjft.gov.cn
程序标准:依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的管理权限、受理范围和原则要求办理:1.接收管辖范围内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的反映,进行编号登记。2.履行纪检监察工作管理程序,按规定流程对检举控告进行受理。3.办理检举控告,履行报批程序后按规定方式予以处置。4.信访举报办理终结后,按照有关规定向实名检举控告人反馈处理结果,并记录反馈情况。
提示:1.纪检监察机关对《工作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事项反映不予受理;2.检举控告人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对检举控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属诬告陷害须负法律责任。
【信访咨询】
咨询方式:电话、来信、现场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受理部门:平安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3262870
通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新村四里25号平安建设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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