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
关于北京市丰台区心理卫生中心增加医疗机构地址的公示

日期:2024-11-25 09:16    来源: 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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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现对北京市丰台区心理卫生中心增加医疗机构地址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1、医疗机构类别其他专科疾病防治院;

2、医疗机构名称北京市丰台区心理卫生中心;

3、医疗机构地址:丰台区樊羊路87号院1号楼一层101

4、所有制形式:全民;

5、经营性质:营利;

6、服务对象:社会;

7、诊疗科目神科;精神康复专业;临床心理专业;

公示时限:202411月25日起,202411月29日止。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丰台区卫生健康委,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公示期间接到实名举报或者异议的,我委将及时组织查实。

地址:丰台区中关村丰台看丹健康科技产业园

邮编100071

联系电话:83949053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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