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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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一)负责谋划两园一河地区重大项目规划建设,推动项目落地。

(二)组织编制重大项目建设的总体实施计划,督促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三)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推进重大项目的规划、征地、开工等前期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加快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

(四)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为建设单位及各参建单位服务的职责。

(五)参与重大项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协调、落实资金计划的执行。

(六)负责重大项目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和管理工作。

(七)协调、督促重大项目相关部门和各参建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本区有关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要求。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工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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