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收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京建法﹝2011﹞16号)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丰台区大红门一期B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房屋征收工作顺利推进,区住建委、大红门街道办事处于2022年10月26日10时至10月30日12时,组织本次房屋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于大红门西路4号吴裕隆酒店一层进行协商选定房地产评估机构工作。在居委会监督下统计协商结果,本次协商未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根据《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办法》第十条规定,未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将通过摇号方式随机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摇号时间:2023年1月12日(星期四)上午10:00
摇号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西路4号吴裕隆酒店一层
本次摇号将由首佳公证处进行公证,欢迎各位被征收人参与监督。摇号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将在本次征收范围内和丰台区人民政府及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布。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大红门街道办事处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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