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笔者从丰台区生态环境局获悉,2021年,丰台区继续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全面贯彻《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要求,打好“查、防、控、管、治”五位一体组合拳,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强化预防保护和风险管控,提升修复治理水平,确保全区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2%,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查:摸清污染底数
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完成本年度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与评价工作;加强农田灌溉水水质监管,截至目前,累计排查104眼农业灌溉机井,完成4眼农田灌溉水井水质监测工作,所有检测项目全部达标;推进土壤环境监测,完成丰台区3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和1家乡镇级水源地周边土壤采样工作;开展污染耕地销账工作,持续推进张仪村甲71号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目前详细调查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开展丰台区36个重点行业企业地块调查项目,为实现辖区土壤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防:切断污染途径
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预防,深化重点行业整治提升,严防新增污染,遏制土壤污染加重态势;严格农用地污染预防,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回收行动,已累计发放有机肥1170吨、发放新地膜3540kg,回收旧地膜1600kg;严格工业企业污染预防,全力当好“宣传员”“引导员”“监督员”,推进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中高风险在产企业严格落实土壤环境管理要求,开展隐患排查和自行监测工作。
管:守住安全底线
严格监管执法,控制开发利用,切实加强土壤环境属地监管;区相关部门依照行刑衔接机制,强化联合执法、线索通报等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依托“田长制”,加强对耕地、基本农田的日常巡查;强化未利用地土壤保护。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2021年以来共开展未利用地巡查14次,累计出动28人次,检查46宗地。针对拟开垦为耕地的复垦土地,下一步将组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纳入分类清单管理。
控:规范开发利用
积极构建“全筛查、严准入、强监管”的建设用地管控准入机制,守住前端筛查、后端利用等“两个关口”,严格管控建设用地再开发利用;强化建设用地受污染地块“入口”管理,多措并举积极推进辖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调查工作。上半年,丰台区已开展调查地块7宗,完成调查报告7宗,通过专家评审7宗;强化建设用地受污染地块“出口”管理,将土壤环境保护目标和土壤污染防治要求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明确地块开发利用必须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治:实施生态修复
有序推进污染地块治理修复工程,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的地块管理,防止二次污染;进一步健全联动机制;持续推进林木绿地有害生物绿色防控工作。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累计回收废铅蓄电池57.18吨,累计转运87.6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