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来,黄金价格走高,在引发一轮黄金投资热潮的同时,也为洗钱犯罪提供了新门路。不法分子披着“投资热门金条”的外衣,实际是帮助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团伙转移非法资金,从中非法获利,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
案情回顾
近日,嫌疑人李某某在兼职群接到“隐藏”任务,要求其代为跑腿购买黄金,事成即获丰厚犒赏。高利诱惑下,李某某拿着神秘人送来的银行卡,在短时间内横扫丰台多家金店——“豪气”刷卡,爽快签下价值50余万元的黄金消费账单。揣着沉甸甸的金条,李某某走进商场卫生间,确认过接头人员特征后,将所购金条转交给等候在此的嫌疑人郭某某,其“淘金任务”即告完成。接下来,郭某某又马不停蹄地赶往下一接头地点,将金条送到另一位神秘人手中,经过几道转手,几块价值不菲的金条便没了踪影。
经查,上述消费资金全部来自电信诈骗受害者,李某某、郭某某等人因在寻找兼职过程中,贪图其中丰厚报酬,轻易被洗钱团伙“俘获”,沦为电诈犯罪帮凶。近日,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罪,对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郭某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示
以黄金等贵重物品为消费标的,大额资金快进快出,实现非法资金“洗白”,是犯罪分子的新型“洗钱”套路,相关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如遇类似形迹可疑者,请及时报警;寻找兼职时,对于不合常理的低投入高收益工作更要擦亮眼,贪财侥幸要不得,不要因一念之差触犯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