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六里桥街道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辖区安全形势平稳有序,做到隐患动态清零。
3月21日上午10点10分左右,街道安全生产检查队在日常检查过程中,发现栖禧酒店存在违规动火作业:使用打磨机打磨时产生金属火花,且施工区域存放大量可燃物、易燃物,同时现场未设置灭火器及安全监督员、未开具动火作业审批。检查队员立即制止作业行为,并控制现场施工人员;第一时间上报街道,街道武装部长明宝旋即响应。随后,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白志明及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前往现场,同时通知辖区派出所到场协助处置。
针对此次严重违规行为,街道工作人员现场向涉事单位开具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单,要求立即停止违规动火作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同时,公安部门依法对涉事人员给予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六里桥街道将持续提高安全巡查检查频次,强化整治力度,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着力从源头上消除各种风险隐患,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六里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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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