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何天秀)3月22日,丰台区人民法院取得不动产权证,是丰台区内首例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公益办证项目。
该项目位于丰台区近园路9号,于1997年6月开工建设,1998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主楼项目建设面积约25630.79平方米,占地面积约2942.24平方米。自2021年我市公共公益项目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丰台区累计完成11宗公共公益项目登记发证工作,发证面积共6.68万平方米,发证类型涵盖教育、居委会办公室、消防站、燃气站、电站等项目。
为保证项目顺利获取不动产权证,区规自分局主要负责人牵头调度,抽调骨干成立专项组,主动服务,细致梳理法院项目主楼规划、地籍权属等情况,及时跟进办理进度;加强工作衔接,与区房管、消防、公安等部门就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门楼牌号编制等问题进行探讨、研究、论证,提出工作思路;按照《北京市公共公益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项目完善手续工作办法》“六步法”要求,仅三个月时间顺利完成项目初审、审定、公示和登记发证等工作,解决了法院用房历史遗留办证难题,为区机关团体用房历史遗留问题解决积累了宝贵经验。
下一步,区规自分局将靠前服务,聚焦“真公益”要求,加强项目审核,提速推进教育、医疗、民政类公共公益项目手续完善,服务保障公共公益类项目落地和总规实施共同推进,办好惠民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