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楚凝)今年3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明确了网络交易监管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严守底线、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原则。为应对蓬勃发展的电子商务产业和日益严峻的监管形势,丰台区市场监管局立足部门职能、结合丰台区实际,努力探索出一条技术与机制融合,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网络交易监管新模式。
全面大数据监测,实现动态监管
目前,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已率先建立起区域网络交易主体动态数据库,实现网站、网店、平台、微信公众号与市场监管登记库主体信息匹配,解决多年来网络交易主体底数不清难题,并通过数据分析全面感知当下区域电子商务发展状况以及细分领域的市场结构和趋势,动态、精准、具象描绘电子商务产业画像,前瞻性掌握行业发展动向。
化被动为主动,防范线上交易风险
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相比较于传统线下交易方式具有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易逃避监管等特点。以往市场监管部门对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的发现主要来自投诉举报,监管工作被动且滞后。现依托多年执法经验积累,提炼出网络交易违法特征词,并经技术手段转化为违法特征模型。通过“慧眼网络交易监管系统”自主开展网络巡查,对触发违法特征关键词的经营者进行锁定,精准发现网络交易违法行为,系统自动识别收录信息并注以标签,同时配合人工判定功能,做到监管效率与精准度兼顾。在此基础上建立区局内部网络交易违法线索流转机制,统筹广告、公平竞争、食品流通、餐饮、药械、知识产权等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形成违法线索“发现-分派-确认-处置-反馈”闭环。
坚持包容审慎原则,为行业发展保驾护航
互联网是创造新技术、萌生新业态的重要领域,新业态意味着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丰台区市场监管局致力于通过净化市场环境,规范经营行为,为区域电子商务发展增添助力。下一步将定期对丰台区电子商务企业全面“体检”,在法律允许条件下推行容错机制,对符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的轻微违法行为,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促进网络经营者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以包容审慎的态度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宽松环境,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落户丰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