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戏曲文化周是由文化和旅游部、北京市人民政府主办,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共北京市丰台区委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承办的国家级文化活动。第七届中国戏曲文化周将继续开展戏曲票友大赛,为广大戏曲爱好者提供交流展示的平台,欢迎各界票友踊跃参加。
大赛安排
大赛不限戏种、行当、年龄、国籍,喜爱戏曲且具有一定水平的戏迷票友均可报名参加,组委会将根据报名情况设置复赛和决赛的比赛组别,各组别将邀请戏曲名家作为评委进行评选。比赛的报名、预选、复赛均在线上进行,决赛拟于2023年9月中下旬在北京园博园进行。大赛获奖选手将参加戏曲周主场活动期间的风采展示演出。
报名要求
1.参赛选手可自选曲目,传统剧目、现代剧目均可,但必须为公开演出过的已有剧目。
2.大赛面向非职业戏曲表演人员(其中少儿组为17岁及以下;成人组为18岁及以上),不限戏种、行当及流派。
3.参赛选手须上传参赛视频(mp4格式),时长要求8分钟以内,视频及声音须同期录制,并保证表演者及表演场景整体出现在画面内,视频无拼接剪辑及后期调整,唱段表演完整,无中断、消音等情况。参赛视频的画质及音质清晰稳定、播放流畅、无明显干扰。
报名方式
通过关注“戏曲中国”官方微信公众号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表演视频。
报名时间
2023年8月25日截止报名。
咨询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13381380767
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须坚持正确价值导向,传递积极向上的价值追求,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2.参赛作品必须保证参赛视频代表选手的真实水平,不得出现“假唱”“替身”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3.报名信息须写明真实姓名、年龄、联系电话,并注明身份证件号码。
4.决赛、展演的具体时间以及其他涉及比赛的事项,将由工作人员与参赛选手联系确认,选手联系方式如有改变,请及时联系组织方。如因选手联系方式发生改变又未及时通知组织方,导致无法与选手取得联系的状况,视为选手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5.大赛奖项设置和获奖奖励将根据报名情况及比赛组别的分配最终确定,并在后期公布。
6.本届大赛决赛进行线下评选,若选手无法到场参加,将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参加决赛并获奖的选手,若无法参加颁奖典礼,将在评选结束后由工作人员联系获奖选手邮寄奖杯证书。
其他说明
1.戏曲周组委会有权通过多媒体平台对参赛选手及其作品进行宣传报道。
2.活动进行过程中如有与本启事不一致的情况,以戏曲周组委会的相应细则为准。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第七届中国戏曲文化周组委会所有。